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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推荐2012-2013学年“省级三好学生”、“省级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省级先进班集体”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3-05-28浏览次数:243

各学院:
   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、福建省教育厅、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《关于评选表彰2012—2013学年高校“省级三好学生”、“省级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省级先进班集体”的通知》(闽委教宣〔2013〕26号)文件的精神,买球官方网站可以推荐13名省级三好学生、7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4个省级先进班集体。现将学校组织评选推荐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  一、推荐范围和对象
   2013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。
   二、推荐的条件
   推荐参加 “省级三好学生”、“省级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省级先进班集体”评选表彰活动,要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和具有优良的整体素质的标准。
   “省级三好学生”评选推荐标准是: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;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认真贯彻落实《公民道德实施纲要》,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,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;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,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;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、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,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;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、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;获过校级以上(含校级)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等荣誉称号。
   “省级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推荐标准是: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学习刻苦,成绩优异;热心承担社会工作,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;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,热心为同学服务,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;获过校级以上(含校级)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或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等荣誉称号。
   “省级先进班集体”评选推荐标准是: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;有积极上进、乐于助人、遵纪守法、热爱集体、朝气蓬勃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;有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学风。认真组织社会实践、文化科技、志愿服务等活动;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;保持良好的班级(宿舍)、个人卫生环境;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;获过校级以上(含校级)“先进班集体”或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、“先进团支部”等荣誉称号。
   三、推荐名额    
   “省级三好学生”、“省级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省级先进班集体”的推荐名额由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、团省委统一下达,今年共有24个名额,名额分配方案(见附件)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以及思政工作成效综合确定。
   四、推荐程序
   1、广泛宣传,制定方案。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民主程序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成立评选工作小组,制定工作方案,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。抓好用好学生先进典型,传播放大立德树人的正能量,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、崇尚先进、争当先进。
   2、民主酝酿,规范提名。“省级三好学生”、“省级优秀学生干部”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,民主评选产生。“省级先进班集体”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,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。
   3、评选公示,择优推荐。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评选推荐,推荐出的候选人及候选班集体,要在校内由学院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,广泛听取师生意见,接受大家监督。各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,按照评选标准和公示结果进行综合考评,做好择优推荐。
   4、复核评议,审定呈报。各学院于2013年6月9日前,将纸质版的“评选推荐报告”一式1份、“推荐登记表”一式2份、“推荐名单汇总表”一式1份(以上样表见附件)并附被推荐人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和本年度成绩证明,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,电子版资料发往学生工作处邮箱fjjxxyxsc@163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学生工作处收集整理后,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再向省教育厅申报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学生工作处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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