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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球官方网站第五届田径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定办法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11-06浏览次数:586

一、评奖对象

全校各参赛队。

二、评奖名额

3名。

三、评奖标准

(一)入场式30%

(二)文明参赛25%

1、运动员文明参赛,顽强拼搏,赛出风格,赛出水平。

2、运动员按时检录,出现一人次无故不检录扣1分;如因病请假,需出具由校医院或其他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;如因事请假,需办理正常请假手续。请假条由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,经所在学院盖章认定。疾病证明及事假条均需在第一次检录时出示,交给检录员统一签收。

3、运动员遵守赛场纪律,服从裁判,没有不良行为发生,出现一人次违纪扣1分。

(三)学院风貌30%

1积极协助做好运动会组委会安排的运动员选拔训练工作、比赛服务工作等各项赛前准备工作。

2文明观看比赛。在比赛过程中听到“安静提示音”和“通知提示音”后不大声喧哗、不带跑、不在径赛起点终点和田赛观众不宜入内的比赛区域围观,影响裁判工作妨碍比赛;出现一人次违纪扣1分。

3组织志愿者队热忱为大会服务。

4注意维护运动场卫生,及时清理所在营地垃圾。

5爱护比赛设施。

(四)宣传报道15%

1能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。服务站场地气氛热烈,标语内容和挂放得体醒目,环境宣传积极向上,最高加5分。①

2运动会举办之前出专刊,最高加4分。 

3校园网宣传。视稿件质量,二级学院主页发1篇稿加1分,校园网主页发1篇稿加2分,最高加6分。②

(五)在运动会期间,有特别突出的好人好事酌情加分。最高加5分。

四、评奖办法

大会设精神文明奖评委会,评委会下设四个由师生组成的考评组进行考评。评委会根据考评组提供的考评情况,结合听取其它方面意见进行评选,评选结果报运动会组委会分管领导签批,由运动会组委会授予精神文明奖。

在运动会期间,凡出现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、罢赛、打架斗殴等影响恶劣事件的运动队,一经查实,取消参评资格。

五、本评定办法解释权在校运会精神文明奖评委会。

 

备注:

①各学院需向考评组提供相关数据,统计截止时间为运动会结束前一天。

②各学院需向考评组提供相关数据,统计截止时间为运动会结束前一天。

 

 

买球官方网站第五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

2014年11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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